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负责组织落实纪委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能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法纪,贯彻执行校纪委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党员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贯彻执行校纪委督促学校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

(三)按照校纪委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学校党员开展党的纪律教育,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

(四)结合学校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提供参考,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落实;

(五)负责组织和安排校纪委召开的会议,做好有关会务工作,贯彻落实纪委会议的决议、决定,检查执行情况,并督促落实;

(六)根据校纪委要求,起草纪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信函等各类文件或文档。做好纪检相关信息汇总、数据资料等统计与上报工作;

(七)受理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举报,认真接待来访,受理并及时登记通过来信、来电、上级转办等方式收到的各类线索,并对各类信访、线索进行初步分类、分析、研判和处置;执行校纪委查办违纪案件的审查、审理等相关工作。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八)保持和加强与二层机构纪委、纪检委员的联系,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工作;

(九)负责管理和使用校纪委、纪委办公室的印章,做好纪检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立卷等工作;

    (十)完成校纪委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