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办公室为学校党委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拟订巡察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并经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巡察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四)督查督办巡察整改和巡察移交事项;
(五)承担巡察制度建设工作;
(六)研究巡察工作成果的运用,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
(七)完成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